代理記賬是指會計咨詢、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等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接受獨立核算單位的委托,代替其辦理記賬、算賬、報賬業務的一種社會性會計服務活動。
一、代理記賬公司設立條件 1、三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2、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必須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3、代理記賬機構要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范圍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4、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二、代理記賬業務內容 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3、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4、對于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5、從業人員換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6、從業人員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7、從業人員對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應予以回避。 8、從業人員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
如對我司上述服務存在疑問或有意咨詢,歡迎撥打登尼特集團24小時熱線400-880-8199,也可訪問官網:www.tannet-group.com(集團);http://m.ncyvr.cn(南昌)。總部地址:深圳羅湖區東門南路2020號太陽島大廈16樓全層;南昌:86-0791-88167469,QQ:2355891276。地址:南昌高新區火炬大街559號國家軟件科技園6樓。 登尼特集團知識產權當前服務網點:香港、馬來西亞、深圳、北京、上海、廣州、成都、義烏、泉州、廈門、南昌。便捷委托,就近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