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
注:請仔細閱讀本申請書《填寫說明》,按要求填寫。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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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屬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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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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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注冊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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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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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屬企業登記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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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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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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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機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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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預先核準文號/注冊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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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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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區) 市(地區/盟/自治州) 縣(自治縣/旗/自治旗/市/區) 鄉(民族鄉/鎮/街道) 村(路/社區)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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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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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區) 市(地區/盟/自治州) 縣(自治縣/旗/自治旗/市/區) 鄉(民族鄉/鎮/街道) 村(路/社區)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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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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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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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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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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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執照副本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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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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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機構
經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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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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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核算 □非獨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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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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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備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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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登記/備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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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變更登記/備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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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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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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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支機構被上級企業撤銷。 □2.分支機構被依法責令關閉。
□3.分支機構被吊銷營業執照。 □4.其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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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稅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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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清理完畢 □未涉及納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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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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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業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分支機構登記,提交材料真實有效。通過聯絡員登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機關報送、向社會公示的企業信息為本企業提供、發布的信息,信息真實、有效。
隸屬企業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簽字: 隸屬企業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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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負責人信息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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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別(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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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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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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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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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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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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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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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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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財務負責人信息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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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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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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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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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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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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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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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聯絡員信息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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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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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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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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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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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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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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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聯絡員主要負責本企業與企業登記機關的聯系溝通,以本人個人信息登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本企業有關信息等。聯絡員應了解企業登記相關法規和企業信息公示有關規定,熟悉操作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外資企業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填寫說明
注:以下“說明”供填寫申請書參照使用,不需向登記或核準機關提供。
1.本申請書適用于外資公司分公司、外資合伙企業分支機構和其他外資企業分支機構向登記機關申請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及相關事項的備案。
2.向登記機關提交的申請書只填寫與本次申請有關的欄目。
3.申請分支機構設立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和“設立”欄、附表1“負責人信息”及附表2“財務負責人信息”、附表3“聯絡員信息”。其中,“申請人聲明”由隸屬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外資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簽署,加蓋隸屬企業公章。設立登記填寫擬設立分支機構名稱及名稱預先核準文號,不填寫注冊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請填寫分支機構名稱和注冊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4.分支機構申請變更/備案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及“變更/備案”欄有關內容。 “申請人聲明”由隸屬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外資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簽署,加蓋隸屬企業公章。變更負責人的,應填寫、提交擬任負責人信息(附表1“負責人信息”)。備案聯絡員的,應填寫附表3“聯絡員信息”。“變更/備案”項目可加行續寫或附頁續寫。
5.分支機構申請注銷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及“注銷”欄。“申請人聲明”由隸屬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外資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簽署,加蓋隸屬企業公章。
6.“經營范圍”欄應根據隸屬企業章程、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及有關規定填寫。
7.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應當使用A4型紙。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簽署;手工填寫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工整填寫、簽署。